日期:2023-08-25 16:54:25 来源:中财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号)同意,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324,2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068.9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486.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82.01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于2023年2月17日出具《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CDAA1B0022)。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募投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及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高端过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24,367.87 | 24,367.87 | 24,367.87 |
2 | 数字化升级及洁净化改造项目 | 9,205.98 | 9,205.98 | 9,205.98 |
3 | 氢能及特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495.06 | 12,495.06 | 12,495.06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10,513.11 |
合 计 | 58,068.90 | 58,068.90 | 56,582.01 |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合理性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不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1年期(LPR)3.45%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345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运营资金的流动性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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