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我们的文化主体性?

日期:2023-08-15 00:51:25 来源:光明网

作者:何 哲(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资料图】

巩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文化建设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一个重大命题,也是根本的出发点。从理论来讲,主体性是一个哲学范畴,指的是人在实践活动中与对象性客体形成的关系、地位、作用和影响的性质。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可以从文化建构主体性、文化内核主体性、文化方法主体性三个层次理解。

文化建构主体性

文化建构主体性指的是文化建构者的主体性,是由谁来建构、由谁来发展文化,最终要服务于谁的问题。中华民族的文化建构主体性体现在中华民族作为整体在由古至今数千年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主导性地位和主创者的重要作用。

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是人类社会中非常特殊的民族和文明,核心就在于其在文明发展的数千年历史中始终保持了民族主体的一致性和文明记录的连续性。尽管中华民族的内涵外延在不断变化和扩大,中华民族的活动范围从数千年前的黄河—长江区域,逐渐拓展到东亚乃至漂洋过海散布到全世界。中华民族主体也从最早的炎黄子孙到华夏民族到今天包括五十六个民族的多民族整体。但是中华民族经历数千年的文明演化和民族交融,始终具有内在的血脉连续性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社会文化生活的共同性和融合性,呈现出文明的统一性。这种稳定且连续的民族主体性和主体意识,在世界各民族中都是较为少见的。这体现了中华民族内在高度一致的统一性和向心的主体性。

坚持中华民族文化建构主体性,就是要始终把文化建设权、创制权牢牢握在自己手里。因为只有中国人最能够了解中国社会、中国国情和中国人的心声,知道中国老百姓所思所想,说出他们心里的话,创造他们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建构让中国老百姓舒畅生活的文化制度和文化环境。坚持中华民族文化建构主体性既不能食古不化,因为当前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主体是当代中华民族,当代中华民族创建的文化就要符合历史现实,符合时代需要,适应当代中华民族的文化需求;当然,更不能食洋不化、盲目照搬。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有其自身的主体性和适用性,盲目照搬外来文化既会水土不服,让人民群众反感错愕,最终也会割裂文化共同体,这也从根本上违背了坚持中华民族文化建构主体性的原则。

文化内核主体性

建构者的主体身份只是文化主体性的表象,而文化主体性的内在根本是要解决什么是中华文化,什么不是中华文化的问题,这就涉及中华文化的根本内核。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数千年,自三皇五帝夏商周乃至历代至今,道儒法墨阴阳等百家汇流,加之不断吸纳外来文化,尽管其形态不断随着时代改变,但中华文化始终有一个清晰的内核,是这个内核决定了什么是中华文化,什么不是。

这一内核可以用六个字概括,就是“道法礼教和同”,这既是中华文化的内核,也是其发展演变的传承轴线,集中反映了中华民族的世界观、社会观和历史观。道既指万物的本体和规律,如《道德经》讲道生万物,也指人所追求的真理正义和应该践行的道路。道,一方面转化为儒家的仁与德,如《系辞传》所言:“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另一方面也转化为治国治世的法,如《黄帝四经·经法》所言:“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所以《庄子》言,“道术将为天下裂”,《中庸》言,“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法是秩序,不仅指国家规定的正式法律,也指伦理纲常的秩序。中华文明自形成以来就非常注重秩序体系,周公作《周礼》,周穆王颁《吕刑》,形成了人类社会早期的制度文明。礼是法的延伸,不仅指正式的社会礼制,而且贯穿整个社会的人际交往规范。孔子在《论语》中言,“礼也者,忠信之薄,而乱失之险也”。《荀子》言,人皆有欲,而生乱。因此,“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所以儒家认为,礼是人在交往实践中通达内心道德的渠道,也是治世的基础。法家以秦大一统成就中华基本版图,汉承秦制,武帝起又尊儒术,礼法合治也成为历代中国的基本文化和制度形态。教是中华文化传承和发展的核心方法论,中华文明与其他文明重要的区别就在于用教替代伐,认为万物众生都是可以被教育的,所谓“有教无类”“教先于刑”。天地君亲师一体,天地教育圣王,圣王教育百官,百官教育庶民,父母教育子女,在教育过程中既传承了道德和知识,也承载了亲人之间的仁爱,形成了民胞物与、亲亲大同的基础。和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特质,中华文化认为万物一体,万物众生并行不悖,友爱和睦,和就是中庸,就是包容。同是中华文明自古至今的共同理想,谓之大同,用孔子的话讲,大同的特征就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人不再有私心,所有人都能够人尽其能、各有所养。

从“道法礼教和同”的文化内核视角就可以看出,中华文化在不断发展中,真正能够融合吸收的优秀外来文化思想,都是从根本上符合这一文化内核的。

文化方法主体性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中华民族在文化发展上的根本方法论。马克思主义虽然诞生于欧洲,但其核心方法论如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却是汲取人类共同文化精华的产物。在不断发展中,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早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为一体。归根到底,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内核并行不悖甚至一脉相承,发扬光大。如毛泽东指出“对于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共产党,则不是什么被推翻的问题,而是努力工作,创设条件,使阶级、国家权力和政党很自然地归于消灭,使人类进到大同境域”。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方法主体性,根本上是要解决服务谁、为了谁,采纳什么、扬弃什么的问题。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根本上认为文化的建设是为了当代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服务于全人类自由解放的崇高理想。在这一根本目的基础上,一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乃至全人类的优秀文化成果,都能够被吸纳、改造和扬弃,成为新时代中华文明体系中的精华。

巩固文化主体性,绝不是故步自封

还需指出的是,在新时代坚持巩固文化主体性,绝不是故步自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归根结底,巩固文化主体性,是要让中华文明能够成为世界文明体系中的优秀一分子,成为人类文明新形态,在文明互鉴中帮助那些迫切想求发展求和平的国家和民族能够同样繁荣起来,造福于中国和世界人民。在这一过程中,就要真正践行人类文明的平等互鉴,不断在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同世界其他文明一起互学互助,在和平中发展、创新和包容,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中华文明五大突出特性的连续性、创新性、包容性、和平性。

在这一过程中既要注重同发展中国家的交流,也要注重同先进国家的交流。长期处于发展中国家依然是我国的基本现实,与先进国家的交流不仅是要学习掌握先进技术和制度,而且是在平等交流中传递中华文明友好友善的根本文明理念和唤起各文明内在共同的善的光辉价值。在当前纷扰的世界格局中,各文明之间的交流尤其要重视唤醒善、尊重善、发扬善,真正使得人类文明走向和谐美好的大同世界。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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